彝良县、威信县新闻发布会直播预告
在彝良县麻窝村周家厂村民小组,青翠的方竹生机盎然。
张占均,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杨云松,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199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记者在会上获悉,2018年,昭通卷烟厂全厂干部职工紧紧围绕集团 助推红塔集团实现稳中向好新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聚焦红塔品牌发展能力建设的重点工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厂生产经营总体保持稳定。(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飞) 2月21日,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暨三届三次工代会在昭烟会堂召开。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4.66亿元,同比增加1.71亿元,增幅2.34%,工业增加值58.57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在红塔集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红塔产业报国、造福人民的初心,牢记集团奉献烟草、筑梦红塔的使命,切实深化红塔兴亡、我的责任的当家精神,以永恒超越的实际行动,主动融入新时代、奋力扛起新担当、努力争创新作为,加快工厂发展速度、提升工厂发展质量,为助力红塔品牌转型升级、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作出昭通卷烟厂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昭通卷烟厂将坚定不移地锁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动摇,深入实施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和动力变革,切实强化产品力、管理力,着力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力、制造力、驱动力、营销力、保障力、管理力、支撑力、文化力。
工厂全年累计生产卷烟56.14万箱,销售卷烟47.40万箱工厂全年累计生产卷烟56.14万箱,销售卷烟47.40万箱。于是,韩某产生截留该20万元配套费的想法。
2.韩某骗取的财产属于公共财物。2.刑法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韩某的行为发生在其作为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履行消防审核行政审批职权过程中,韩某采取了欺瞒领导、欺骗建设单位的手段,获得并占有了钱款。
韩某在履行其防火监督处处长职务过程中,采取了欺瞒领导、欺骗建设单位的手段,获得并占有了钱款。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节录)(高检发释字〔1999〕2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对建设单位来说,他们之所以交钱是因为韩某是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其拥有消防审核的权力,钱交给韩某就是交给了消防支队,虽然消防法已经明令禁止收取消防审核费用,可是实践中该消防支队一直收取该款项,建设单位想顺利拿到《消防审核意见书》才不得不给消防支队缴纳费用。后来,晏某将20万元交给韩某,几天后,韩某将《消防审核意见书》交给晏某。韩某收取20万元配套费的行为,发生在为建设单位办理消防审核过程中,无论是其初审后给支队领导建议是否收取费用,还是发放消防审核意见书,都是其作为防火监督处处长的职责。
1.韩某在实施该行为时利用了职务便利。韩某在私自决定收取晏某交纳的20万元后,未向单位交纳而个人非法占有,该笔款项始终未进入该市消防支队的管理体系,故该笔款项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公共财产范畴,不能以公共财产论。所以,韩某的行为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不构成贪污罪。骗取既是诈骗罪的手段,同时也是贪污罪的一种手段,但区分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贪污罪,主要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
韩某采取了欺瞒领导、欺骗建设单位的手段,侵吞了自己保管的公款。韩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瞒领导、欺骗建设单位的手段,将建设单位交给消防支队的20万元消防设施配套费非法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相关知识点:1.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征得领导同意不收建设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套费的意见后,又隐瞒领导同意不收费的决定,向建设单位虚构不交纳消防设施配套费就无法领取《消防审核意见书》的事实,收取20万元并非法占有,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韩某向消防支队长朱某汇报时,谎称晏某知道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不能收取消防设施配套费。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典型案例韩某是某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建设单位的款项是交给消防支队的,韩某作为经手人,代表消防支队行使钱款的临时保管和管理的职能,这20万元应当认定为公共财产全面发动群众,加大基层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全力铲除涉黑涉恶滋生土壤。
对重点、难点案件,派出督查组蹲点办理。采取县委书记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整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整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整顿的方式,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属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1个月内清理补选配齐。即从市、县机关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派100名优秀干部到情况复杂、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村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从村干部中通过考试录用100名进入乡(镇)事业站所,并兼任村级党组织书记;招聘100名本乡、本土的党员大学生充实村干部队伍,兼任村级党组织副书记,真正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截至4月21日,对2018年以来排查出的16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整顿提升144个。出台了《昭通市村(社区)干部进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把任职资格联审作为村(社区)干部调整前置条件,做到任前报审,任后报备,个个筛查把关。
问题人员清理补配工作正在推进中。昭通市从严推进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确保问题村社区干部清理到位。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尚未清理出去的,立即停职。(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钱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加快推进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六个一活动,不断加大组织宣传发动力度。目前,市委组织部已办理省委组织部转来的《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转办函》1件,已于4月18日将查核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
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充实和优化基层力量。(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飞) 2月21日,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暨三届三次工代会在昭烟会堂召开。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收集力度的通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在社区中履行扫黑除恶宣传员、黑恶线索排查员、理论政策宣讲员的职能。属于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15日内清理配齐。
同时,迅速建立中央督导组转办涉及村(社区)干部举报案件严办速办工作机制。对举报核实村(社区)干部再次纳入任职资格联审,从严从快处理。目前,对154名三类人员已全部清理,补齐配强93名;1249名非三类人员已清理98名,配齐60名。扎实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再回头、再排查、再整顿,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专项活动17分钟8秒,来自昭通职教学校2年级汽修专业的孔令辉夺得中青年组第一名。
他是这次我们队伍中年龄最大的参赛者。参加完比赛,陈金波告诉记者,自行车成为他退休后的主要健身方式,既是一种娱乐,又能锻炼身体,还交了很多朋友,丰富了我的老年生活。
昭阳区老年人自行车骑游协会顾问张祖庆介绍,本次比赛,共160人参赛,分为中青年组和老年组,老年组70岁以上的有9人。骑到第24名,成绩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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